111学年度「彰化县淡江⼤学校友会奖学⾦」开始受理(申请⾄3⽉17⽇⽌)

说明:
一、旨揭奖学金,请各系所办公室协助公告。
二、申请人(限设籍于彰化县市大学部学生)应填具申请书,连同应缴证件,经系主任或导师签名推荐后,交由系办公室协助在3月17日前送达校友处
三、奖学金申请办法及申请表如附件;或请迳至本处网页下载(相关网址: https://www.fl.tku.edu.tw/zh_cn/forms)
四、获奖名单将于5月底前于本处网页及「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脸书社团公告。
五、校友处业务承办人:谢雅陵 (分机:8125)
六、本活动与SDGs连结项目:SDG1(消除贫穷)、SDG4(优质教育)。


执行长    彭 春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