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4/10日止受理「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助学金」申请,请有意申请且符合规定之同学尽速准备相关资料经各系所,送本处汇办。


一、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本会)为奖励母校清寒优秀学生,特订定「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助学金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奖助名额:每学年3名。
三、奖助金额:每名颁发奖学金壹万元。
四、申请资格:
(一)就读淡江大学学生(限设籍于彰化县市者)。
(二)家境清寒或特殊需要协助或突遭重大变故,急需奖助学金者优先。(此项条件申请人,成绩不设限)
(三)学业成绩优良或有特殊表现或代表本校参加比赛成绩优异。
五、申请手续:
(一)每年3月底前,申请人填具申请书并同应缴证件,缴交至该系办公室,由系助理转送至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
(二)申请资料由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汇整后,寄交【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4月底前公告获奖名单。
六、应缴证件:(项目一 - 四: 必备文件,项目五 - 六: 依申请人状况选择提供)
(一)申请书乙份
(二)大学在学期间正式成绩证明单
(三)户籍誊本。
(四)自传(格式不拘,需含目前家庭状况说明)。
※ (五)低收入户证明(区公所或乡公所核发之证明)。
※ (六)家中急难事故相关证明。
七、申请时以书面为之,申请人之个人通讯资料,本会得使用为本校友会之活动通知使用。
八、得奖同学名单及颁奖地点,于4月底前公布于淡江大学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www.fl.tku.edu.tw及「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脸书社团。
九、本办法经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理事会核备,修正时亦同。


主办单位: 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
发布单位: 国内地区性校友会--彰化县淡江大学校友会
参考档案: 详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