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学年度第1学期「高李绸纪念奖学金」即日起受理申请(申请表如附件)。

「高李绸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目的:本奖学金系由高新平校友为纪念其母亲高李绸女士而设立;其目的在帮助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变故急待金钱救助学生,特设置本奖学金。
二、奖助名额:全校9名,原则上每院1名(委员会可依实际状况增加获奖名额),但如条件未符合,可由他院学生获得,每学期每名发给奖学金50,000元整。
三、申请资格:(第一点为必要资格、第二、三点为非必要资格,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利审查)
(一)家境特殊需要协助或突遭重大变故,急待金钱助学者。
(二)学业成绩优良。
(三)学生有特殊表现或代表本校参加比赛成绩优异。
四、申请手续:
(一)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连同规定应缴证件,于9月9日(星期五)前送各系所汇整,各系所并于9月14日(星期三)下班前转送各院初审。
(二)各院初审2至3名(如院未初审或仅选1名者则以弃权论),并于9月21日(星期三)前掷交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统一交由高新平校友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五、应缴证件:(前三项为必缴交证件)
(一)申请书1份。(如附件或至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网页下载,http://www.fl.tku.edu.tw)
(二)前一学期成绩单正本1份。(请向教务处注册组申请)
(三)300字以内之自传。
(四)家中突遭变故证明或特殊表现(得奖)证明。
六、颁奖典礼:
(一)由高新平校友或其指派之家属或代表亲自于颁奖典礼上颁发奖学金及获奖证书乙份。
(二)颁奖典礼上会分别请历届及本届之获奖者发表感言及如何运用此笔奖学金。
(三)颁奖典礼结束后,由高新平学长或其指派之家属或代表设晚宴宴请与会人员。
六、注意事项:为避免某一学生获得几个以上之各类奖学金
(一)学务处承办时,在学生奖助学金委员会会议时请通盘检讨。
(二)由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办理时,两单位可将得奖名单互相照会,避免奖学金集中某一学生。
七、奖学金得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在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