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本奖助学金系由法文系校友为纪念其父亲洪统一先生(英专毕)而设立;其目的在帮助家境清寒或突遭重大变故之学生,特设置本奖助学金。
二、申请资格:
(一)家境特殊需要协助或突遭重大变故,急待金钱助学者。
(二)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商管学院、外语学院之大学部学生。
(三)学业成绩优良。
(四)学生有特殊表现或代表本校参加比赛成绩优异。
第一、二项为必要资格、第三、四项为非必要资格,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以利审查。
三、奖助名额及金额:
每人奖学金 3 万元,共计 6 名。(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外语学院等各 1 名:商管学院 2 名。)
四、申请手续:
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连同规定应缴证件,由导师及系主任(所长)证明推荐(未设导师者由系主任推荐),于截止日前送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收,未经导师及系主任推荐或逾期者概不予受理。
五、应缴证件:
(一)申请书乙份(请迳自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二)大学在学期间正式成绩证明单前一学期正式成绩证明单(须向教务处注册组申请)
(三)300 字以内之自传
(四)家中突遭变故证明或特殊表现(得奖)证明。
六、申请时以书面为之,必要时本奖学金委员会得面谈、实地访查。
七、为避免同一学生获得几个以上之各类奖学金,由
(一)学务处承办时,在学生奖助学金委员会会议可通盘检讨。
(二)由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办理时,两单位可将得奖名单互相照会,避免奖学金集中于同一学生。
九、本办法经捐款人本人同意通过后,由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办理,修正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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