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学年度「彰化县淡江⼤学校友会奖学⾦」开始受理(申请⾄3⽉31⽇⽌) (限设籍于彰化县市大学部学生)

一、申请人(限设籍于彰化县市大学部学生)应填具申请书,连同应缴证件,经系主任或导师签名推荐后,交由系办公室协助在3月31日前送达校友处
二、奖学金申请办法及申请表如附件;或请迳至本处网页下载(相关网址: https://www.fl.tku.edu.tw/zh_cn/forms)
三、获奖名单将于5月底前于本处网页及「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脸书社团公告。
四、业务承办人:谢雅陵 (02-26215656分机:8125)
五、本活动与SDGs连结项目: SDG4(优质教育)、SDG17(夥伴关系)。


执行长 彭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