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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晶英學生獎學金」

 
 
6、淡江大學晶英學生獎助學金作業要點
一、為嘉勉並協助品學兼優之優秀學生,鼓勵向學並培養傳承愛心,本校結合校友企業資源培育弱勢優秀學生,傳承菁英校友回饋精神,特設立本獎學金。

二、對象:本校大學部之優秀且具學習潛能之弱勢入學新生(原住民學生、新移民及其子女、中低及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等),擇優錄取。

三、名額:預計每學年錄取5~10名額,可依當年度申請狀況調整錄取名額。


四、輔導機制及獎勵方式:符合錄取之新生,在學期間對每名學生之輔導機制及獎勵如下:
()獎助學金
1.入學第一年於獲獎後一個月內及往後每學期期中考後二週內,繳交學習報告書,說明上學期各科目學習心得、該學期修課計畫,並檢附上學期成績單。報告書內容亦須包含完整在學期間之學習計畫,以利追蹤學生志向與學習優劣勢,有助於適時提供建議與指導。學習報告書經校內師長簽核許可後於學期中擇期核發。
(1)生活津貼:每月5,000元。(4年,共計46個月)
(2)勵學基金:每月5,000元。(4年,共計46個月)
2.助學獎勵:學生於入學後繳交未來大學4年的規劃報告,經校內師長約談並於輔導紀錄中簽核通過後,於大一學年中擇期核發,共計6萬元。
3.企業參訪獎勵:由校內師長帶領至校友企業參訪,於參訪企業學習及相關座談會後,學生繳交學習心得,經校內師長簽核通過後核發。
()企業實習:擇優於寒暑假期間到相關校友企業實習。
()就業輔導:依所學專業及實習期間表現,擇優安排至校友企業優先就業。

五、申請條件:符合申請對象,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者。
()父、母(或監護人)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家庭年所得未超過220萬元。
()特殊境遇家庭。
()具原住民身分。

六、申請與審核:新生入學後二周內,依公告繳交資料辦理。

七、申請文件:備齊申請資料,於截止日前交由系辦公室轉「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辦理。
()必備文件:
1.申請書(含自評表)
2.學測或指考成績證明。
3.個人自傳(格式不拘,內容須親自書寫):內容含家庭背景、成長經歷、目前生活情況...等;簡述說明未來在學及畢業後之規畫藍圖。
()證明文件(依申請人狀況檢附證明):
1.政府核發之中低、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特殊家庭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影本。(例:家庭收入證明、非自願性失業證明、失蹤證明、在監證明、醫生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等,視個別家庭狀況而定)。
3.原住民身分須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八、凡提出申請者,視為認同上述各項辦法,無論獲獎與否,各項申請表件均不退還。

九、凡獲獎學生,每學期成績須維持班排前三分之一,並需依時限提出相關文件、報告等紀錄,作為下學期獎學金資格(繼續發放)之參考。

十、相關申請表格,請詳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頁「獎助學金介紹」,或學生事務處網頁「弱勢學生協助機制專區」(http://spirit.tku.edu.tw/tku/home.jsp)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