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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誼會館借用

校友聯誼會館借用

◎借用校友聯誼會館召開校友會活動可免收場地費。校友租借舉辦其他活動,場地費依規定標準9折收費,視聽設備等費用依規定標準收費。 校友會活動場地借用申請表(申請表)

  • 校友聯誼會館(D508、D509)各60席
 

◎凡非校友聚會租借場地,請洽總務處總務組,電話:02-23214032、網址:http://spacerental.tku.edu.tw/space_detail.aspx?id=23

地場收費標準(106年7月19日公告)如下:(本校校友租借享有9折優惠)

會 議 室
容納人數(人)
場地維護費
(每1時段-4小時)
使用說明

校友聯誼會館

會議室

60

平日日間 8,500

1. 校友活動優先借用。
2. 提供單槍投影機及無線麥克風4支,需自備微軟Win10以上筆電(Mac筆電須備HDMI轉接線或Apple TV)。

平日夜間及假日 10,000

 
淡江大學校友聯誼會館校友使用管理要點

一、為提供校友有效使用本校校友聯誼會館(以下簡稱本會館)D508D509,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館會議室提供校友開會聯誼之用。非屬校友活動、集會等之租用,請洽本校總務組,電話02-23214032。
三、場地借用申請請於活動前4個月內至兩星期前提出,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以下簡稱校友處)。為確保場地的使用,申請書送出後,請電話確認是否已送達,並請於活動前三天,確認活動場地使用相關事宜。
()申請書由校友處審核,並回復申請結果。校友處電話:02-23515123 #8123、傳真:02-23918108、電子信箱:fl@gms.tku.edu.tw、地址:10650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5樓D506室。
()學校全休期間,本會館原則上不開放使用。(疫情或特況,需配合相事項辦理。)
、使用者如因故放棄使用時,應於使用前三天通知校友處,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未通知放棄使用年度累計3次,將停止該單位免費借用場地6個月。
()經查獲非校友活動,需補付費。
()超時將依總務處收費標通知補費。
()借用1時段為原則,2時段及以上需提供活動企(含活動流程)
、場地使用時,須遵守總務組場地使用須知。凡使用場地者,均有維護公物、保持清潔之責任使用完畢須清理妥當、桌椅歸位、將電腦及場地電源設備關妥,並週知值班同仁方可離場
()現場張貼物需經總務組同意,並不得使用雙面膠帶。
()使用期間對本會館或各項設備公物造成毀損,應照價賠償。
台北校園各樓層,備有飲水機,供應冷熱開水,採自助方式。為配合環保政策,本校不提供紙杯,請自備環保杯,並請使用單位協助宣導「自行攜帶水杯」。
七、凡登記使用本會館者,即視為同意本管理要點。
()參與活動之校友請填寫校友資料調查表,以為更新並充實校友資料庫。不願提者將視為非校友活動。
()活動結束後請填寫會館使用報告,並送交給值班人員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校友服務處。未提供者將視況停止免費借
八、本要點經校友處處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