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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誼會館借用

校友聯誼會館借用

◎借用校友聯誼會館召開校友會活動可免收場地費。校友租借舉辦其他活動,場地費依規定標準9折收費,視聽設備等費用依規定標準收費。 

★淡江大學校友聯誼會館借用申請網址:
https://reurl.cc/4o3prR(請點入)


 第一次申請借用之校友請填寫校友資料調查表,以為更新並充實校友資料庫。不願提供者將視為非校友活動。


  淡江大學校友資料調查表.docx(請點我下載填寫)

 校友聯誼會館(D508、D509)各64席
 
◎D508 (前方入口,長型會議室) ◎D509 (左側入口,教室型會議室)
這是一張圖片 這是一張圖片

 
 

   

◎凡非校友聚會租借場地,請洽總務處總務組,電話:02-23214032、網址:https://reurl.cc/VLDXVQ

地場收費標準(111年8月1日公告)如下:(本校校友租借享有9折優惠)

會 議 室
容納人數(人)
場地維護費
(每1時段為4小時)
使用說明

校友聯誼會館

會議室

64

平日日間 8,500

1. D508、D509校友活動優先借用。
2. 提供單槍投影機、電腦各1台及無線麥克風各2 支,需自備微軟Win10以上筆電(Mac筆電須備HDMI轉接線或Apple TV)。

平日夜間及假日 10,000

 
淡江大學校友聯誼會館校友使用管理要點
113.01.16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處務會議修訂通過
 
一、為提供校友有效使用本校校友聯誼會館(以下簡稱本會館)D508、D509會議室,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會館會議室提供校友開會聯誼之用。校友會同時段以能借用一間會議室為原則。非屬校友會活動、集會及商業演講等之租用,請洽本校總務組,電話02-26215656#8603。
三、場地借用申請線上表單(網址:https://reurl.cc/4o3prR),請於活動前四個月內至二星期前提出,並請於活動前三天,確認活動場地使用相關事宜。活動結束後一周內請提供使用報告,以供校友e報刊登新聞稿使用。
(一)申請表單由校友處審核,並回復申請結果。校友處電話:02-26215656#8123、傳真:02-23918108、電子信箱:fl@gms.tku.edu.tw、地址:106302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5樓D506室。
(二)學校全休期間,本會館原則上不開放使用。(疫情或特殊期間,需配合相關注意事項辦理。)
四、使用者如因故放棄使用時,應於使用前三天通知校友處,並不得轉讓他人使用。
(一)未通知放棄使用年度累計3次,將停止該單位免費借用場地6個月。
(二)經查獲非校友活動,需補付費。
(三)超時將依總務處收費標準通知補費。
(四)會議借用1時段為原則,2時段及以上需提供活動企劃書(含活動流程)。
五、場地使用時,須遵守總務組場地使用須知。凡使用場地者,均有維護公物、保持清潔之責任。使用完畢,須清理妥當、桌椅歸位、將電腦及場地電源設備關妥,並週知值班同仁方可離場。
(一)現場張貼物需經總務組同意,並不得使用雙面膠帶。
(二)使用期間對本會館會議室或各項設備公物造成毀損,應照價賠償。
六、台北校園各樓層,備有飲水機,供應冷熱開水,採自助方式。為配合環保政策,本校不提供紙杯,請自備環保杯,並請使用單位協助宣導「自行攜帶水杯」。
七、凡登記使用本會館會議室者,即視為同意本管理要點。
(一)第一次申請借用之校友請填寫校友資料調查表(路徑:本處網頁https://www.fl.tku.edu.tw/→服務項目→聯誼會館借用)後傳至本處信箱,以為更新並充實校友資料庫。不願提供者將視為非校友活動。
(二)活動結束後請填寫會館使用報告,並送交給值班人員或以電子郵件傳送校友服務處。未提供者將視況停止免費借用。
八、因應高教深耕資安專章規範,本場域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九、本要點經校友處處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布日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