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年度「新竹市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学金」5月1日至5月30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请,请各院系惠予协助公告,并转知所属学生。(限大学部申请)

说明:
一、旨揭奖学金限大学部且户籍设于新竹县市一年以上之学生申请。
二、申请人请填具申请书,连同应缴证明文件,于5月1日至5月30日(星期四)下班前送各系办公室,请各系办助理协助于6月4日(星期二)下班前转送至校友处汇整。
三、收件日期本学年因故改至5月期间,往后将恢复于3月收件。
四、「新竹市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学金」申请办法及申请书,如附件;或迳至本处网页最新消息处下载https://www.fl.tku.edu.tw/。
五、得奖名单将于六月底前公布于「淡江大学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网站及「新竹市淡江大学校友会」脸书社团,并预计于8月新竹场新生座谈会时颁发。
六、本活动与SDGs连结项目:SDG4(优质教育)、SDG17(夥伴关系)。
七、承办人:谢亚庭(分机:8124)

执行长     彭春阳

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
谢亚庭
电话:(02)2621-5656 转 8124
传真:(02)2391-8108
信箱:fl@oa.t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