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学金办法 公告

申请手续:(一)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止(以邮戳为凭),申请人应填具申请书并同应缴证件,邮寄『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收(地址:403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160号5楼之2),逾期不予受理,并由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 (二)获奖同学名单及颁奖地点,于受理申请截止一个月内公布于淡江大学校友服务处www.fl.tku.edu.tw 主办单位: 彰化县私立淡江大学校友会 发布单位: 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