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辦法 公告

申請手續:(一)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止(以郵戳為憑),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併同應繳證件,郵寄『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收(地址:403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160號5樓之2),逾期不予受理,並由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二)獲獎同學名單及頒獎地點,於受理申請截止一個月內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處www.fl.tku.edu.tw 主辦單位: 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 發佈單位: 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