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彰化縣淡江⼤學校友會獎學⾦」開始受理(申請⾄3⽉17⽇⽌)

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請各系所辦公室協助公告。
二、申請人(限設籍於彰化縣市大學部學生)應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證件,經系主任或導師簽名推薦後,交由系辦公室協助在3月17日前送達校友處
三、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或請逕至本處網頁下載(相關網址: https://www.fl.tku.edu.tw/zh_tw/forms)
四、獲獎名單將於5月底前於本處網頁及「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公告。
五、校友處業務承辦人:謝雅陵 (分機:8125)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1(消除貧窮)、SDG4(優質教育)。


執行長    彭 春 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