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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關於本會 | |
會長 / 理事長 : 江誠榮會長 秘書長:湯敬民 章 程
第一章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淡江大學菁英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名稱「Tamkang University Golden Eagle Club」。 第二條 本會以聯繫校友、服務社會、造福人群、回饋母校為宗旨。 第三條 本會為淡江大學校友最高榮譽獎項-金鷹獎得主所組成。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凡歷屆金鷹獎得獎人應為當然會員。 第五條 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第六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三章 組 織 第七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 第八條 本會置會長一人,對外代表本會,由會員互選,由董事會任命之,任期二年,連選得以連任,另設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一人及聘請顧問若干人,由會長任命之。 第九條 本會創設人林添福博士及淡江大學創辦人張建邦博士為本會永久榮譽會長。 第四章 會 議 第十條 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二種,由會長於一個月前通知召開。定期會議於每年校慶當天召開;臨時會議得視實際需要由會長或經會員十人以上連署得以召開。對於議案之表決,得以通信方式,於通知後一個月內,須有超過半數回函,而回函中超過半數同意則表示議案通過。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1. 會員繳納會費:5萬元整。一次繳清或分期繳納 2. 會員捐款。 3. 基金之孳息。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提交大會決議修正。 第十三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 本會會址授權由當屆會長決定。 |
沿革 | |
第2屆 -侯登見 第3-4屆 -黃天中 第5屆 -吳茂昆 第6-9屆 -陳元音 第10-12屆-羅 森 第13-27屆-侯登見 第28-31屆-陳慶男 第32-33屆-孫瑞隆 第34屆 -江誠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