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每年3月30日起至5月10止受理申請。

獎助名額:每學年至多10名。

獎助金額 : 每名頒發獎學金1~3萬元 (金額由理監事會授權理事長決定) 。

申請資格:

(一)就讀淡江大學學生(限設籍於彰化縣市者)。

(二)家境特殊需要協助或突遭重大變故,急需獎助學金者優先。(此項條件申請人,成績不設限。)

(三)前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一年級學生繳交 單學期成績)

申請手續:

(一)每年3月30日起至5月10止(以郵戳為憑),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併同應繳證件,郵寄『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收(地址:台中市北屯區文昌東六街75號),逾期不予受理,並由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二)獲獎同學名單及頒獎地點,於受理申請截止後一個月內,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www.fl.tku.edu.tw及「彰化縣私立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