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校友總會-戚長誠老師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申請資格及手續須知: (一)申請資格:符合捐助科系及已就讀滿一年升二年級之學生。 (二)申請手續: (1)日期: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止(以郵戳為憑)。 (2)證件及寄送處: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併同應繳證件送『相關系所』,或郵寄『淡江大學校友總會』收(地址:11071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60號6樓),將併入由各科系推薦之人選,交由初審。 (3)公布及通知:獲獎助同學名單及頒獎地點,於受理申請截止三週內公布於學系佈告欄及各別通知。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淡江大學校友總會
發佈單位:
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
參考檔案:
詳細資料